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编织袋采购合格供应商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编织袋采购合格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拟选定入围单位为3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编织袋采购合格供应商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
名 称 | 规格(cm) | 送货地址 |
带内衬编织袋(50KG) | 90*55 | 板桥 |
不带内衬编织袋(50KG) | 90*55 | 板桥、灌西 |
带内衬编织袋(25KG) | 70*45 | 板桥 |
彩色编织袋 (20KG、25KG) | 67*45 | 板桥 |
1000KG塑编袋(1000KG) | 90*90*105 | 板桥 |
4、服务期:1年;
5、质量标准及等级:符合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质管部提供验收标准;
6、预算金额:2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3、投标人须提供编织袋外袋、内衬袋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级标准(提供2023年1月以来所供应本项目项目清单中产品的相关国家卫生检测报告)。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承担过年合同金额为170万以上的编织袋供货合同业绩。
注:1)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需提供合同并需要发票佐证(如多张发票,提供合同金额一半以上即可)。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前3名作为入围单位后,对项目清单各分项进行价格谈判,以前3名报价的各分项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终执行价格,若入围单位无法执行最终执行价格,则后位补位进行谈判,直至最终确定3家入围单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官网、金桥制盐公司官网发布。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一份,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孙主任 | 联 系 人:李工 |
电话:13951499215 | 电话:0518-85825969 |